清远市于1988年2月28日正式成立,现辖五县二市一区。市档案馆于同年3月2日挂牌,为正处级事业单位。1989年11月,市档案馆增挂档案局牌子,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管理体制。市档案局(馆)现内设办公室、监督指导科、档案管理科、档案编研科,人员编制15人。至2006年底,全市市、县两级九个档案馆保存档案资料共381010卷(册),其中,市档案馆馆藏档案41407卷(册)。另外,全市各专业档案室保存有各类专门档案资料20多万卷(册、件),其中市交警支队档案室就保存了机动车档案、驾驶员档案10.5万多卷(册);市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近2万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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